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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395)

  日前配偶死亡,配偶之父母健在,申報遺產稅時,是否可以申報父母扣除額?…
民眾黃小姐來電詢問,其先生於今年中贈與2名子女各200萬元,每個人均未超過220萬元免稅額,還須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係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所以,不是以個別受贈對象受贈財產是否超過220萬元作為須申報贈與稅判斷標準,不論贈與多少人、贈與多少財產,只要贈與人同一年度累計贈與財產合計超過免稅額220萬元,就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高雄地主林先生來電詢問,其欲將自家的祖厝贈與兒子,因移轉產生巨額的增值稅和契稅由誰繳,贈與稅額計算是否不同?…
  民眾黃小姐來電詢問,其先生於今年中贈與2名子女各200萬元,每個人均未超過220萬元免稅額,還須申報贈與稅?…
  105年1月1日以後個人交易因連續多次繼承所取得的房屋、土地(下稱房地),應以納稅義務人的被繼承人取得時點認定取得日,據以適用新、舊制;如果屬於所得稅法第4條之4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亦僅得就納稅義務人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適用稅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張先生詢問在今年年初將名下1筆農地贈與自己兒子、女兒各持分1/2,並主張農地農用扣除,經國稅局核定列為不計入贈與總額,且自受贈之日起列管5年。5年內如兒子決定出售其受贈持分1/2之農地,請問,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受贈農地或僅就兒子受贈後移轉部分補徵?…
  近日接獲民眾蔡先生來電詢問,其109年7月初剛創業加盟而設立某商號,不知明年起5月要不要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又該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政府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及加速汰換老舊汽(機)車或大型車,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及改善空污的政策目標,近年陸續發布多項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個人、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購買符合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購買節能家電)、第12條之5(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換購新車)及第12條之6(報廢老舊大型車換購新大型車)規定的貨物,買受人依規定取得該等貨物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實質上為購買該貨物成本或費用的減少,非屬所得性質。…
  納稅義務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稽徵機關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課徵贈與稅。…
  王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於民國108年2月1日死亡,僅遺有1筆土地,公告現值200萬元,因故未辦理遺產稅申報,父親死亡時戶籍在桃園市,繼承人現居住臺北市,請問可以就近直接到臺北國稅局辦理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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