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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39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進口貨物所取得之「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收據聯,不得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遭補稅處罰。 該局說明,營業人進口貨物如因完稅價格無法即時核定時,海關核准以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之案件,會核發「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該文件僅係海關押款之證明,非屬載有營業稅額之進口貨物稅費繳納憑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及第33條規定,不得作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之憑證。…
X先生的父親死亡前曾借款與公司,且截至死亡之日止該公司仍未清償,詢問國稅局該筆借款是否應申報遺產稅? 該筆借款性質屬被繼承人對公司之債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屬於被繼承人財產,繼承人應自行列入遺產申報課稅,以免漏報遭補稅處罰。
歲末年終是老闆慰勞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終獎金,是屬於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應注意依規定按給付額扣取5%稅額。不過如果年終獎金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1年度為新臺幣86,001元),可免予扣繳;反之,如每次給付金額達86,001元以上者,扣繳義務人就應按給付額扣取5%稅額,且所扣取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許多父母為了協助子女成家,常將名下房地以贈與方式移轉給子女,日後子女出售,須申報繳納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該房地如果是自住使用,之後出售重購換屋,可申請適用重購退(抵)稅優惠,達到節稅效果。 中區國稅局指出,子女出售受贈房地,在計算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時,其房地取得成本係以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計算,並非按市價或父母之購屋價格計算,因此可減除成本較低,房地交易所得較高,倘子女受贈房地於短期內出售,適用高稅率,其稅額負擔將會更大。惟個人買賣自住房地有重購退(抵)稅優惠,如屋主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屋設有戶籍並居住,且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論「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之移轉登記日差距在2年以內,均可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申請扣抵或退還稅額。…
財政部於今(28)日訂定發布「11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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